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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彻底撤销信访局才有真正的依法治国

作者:温钦友律师,更新日期:2014-03-19 18:40:55, 已有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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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在该意见中,事关司法的有三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级信访部门对到本部门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应当引导其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意见》要求,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各级政法机关要及时审查、甄别。对于正在法律程序中的,继续依法按程序办理;对于已经结案,但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对于已经结案,不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做好不予受理的解释说明工作;对于不服有关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经释法明理仍不服的,可引导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关处理程序和结果,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时告知当事人。

《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各级政法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规范高效,经得起检验;要依法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促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得到解决,对于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要完善执法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执法过错发现、调查、问责机制,严格倒查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和责任,严肃查处错案背后的执法不公、不廉等问题;要把加强执法公开、扩大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作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内容,以公开确保公正、促进息诉。

多年来,因医疗事故、劳动工伤、重大责任事故、故意伤害、侵权、重大交通事故、土地征收赔偿和追债等私人间的涉诉事务。一旦发生这类事件,相对于老百姓来说基本是没有法院,视国家司法不顾,而一味通过上访、闹事等方式以达到目的久而久之,在中国上下形成一种严重的不依法维权、不依法办理的歪风邪气,让做律师的不像做律师的,让政府官员不像当官的。各级政府迫于老百姓的压力从息事宁人、和谐社会等方面考虑,极大地牺牲广大企业、医院、车主、老板、房开商的利益,要求接受老百姓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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