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0 年8月10日下午3时分至 时 分
地点:贵阳市郊第二看守所
会见人:温钦友
被会见人:林某艳
涉嫌罪名:抢劫
1、我们是 律师事务所律师,受你妻子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做你的辩护人。代为出庭为你辩护,我们将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对于你妻子的委托,你同意我们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吗?
同意。
2、贵阳市检察院以你犯抢劫罪对你提起公诉,你是否有过抢劫行为?
3、有,能不能将犯罪事实经过讲一下?
4、没有,说说你没有犯罪的理由?
以上三点有我写的书面材料。
问:这个事是因为你借钱给林 兄弟才导致告发你,在1998年至2006年期间,你还借钱给别人吗?
答:借过,有三个有,其中两个人的月利息是2.50%,另一个人没有利息,他们到现在都还没有还。
5、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有没有对你进行逼供,有没有对你进行人身伤害的行为?
6、林千某是什么人,你与林千某熟悉吗?你来贵阳的时候有没有找过林千某?2001年你在贵阳和林千某过面吗?当时在那个地方?你最后一次与林千某是什么时候,有什么人作证?
我从来就不认识林千某,我也不认识他。
7、你有没有用过陈某这个名字?你现在写几个“陈某”这名字看一看?
从来没有用过陈某这个名字。我没有在房屋租赁合同上签字,那是他们伪造的。
8、2001年8月9月你在那里?有没有人或资料可以证明?
在广州番隅四桥开“老林打金”,在那里开了大概三年,后来在2002年6月份左右,我转让给了别人。这有我的暂住证作证。当时我经常和林某德、林某、林文某、洪祝某等在一起打牌,他们可以为我作证。这些人我老婆可以找到。
问:有没有相关书证证明2001年8月底9月初,你一直在广州?
答:没有,时间太久了,就是有也不会想到留下。
9、你认识林某吗?
我不知道林某,不认识,具体长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
10、你去旅馆住那一次旅馆的名字你有没有印象?那个地方有什么特别之处?
不记得了,大概是在火车上旁边,具体的我就不清楚了。
11、林某贤现在还在贵阳吗?你能找到他证明你是在1999年去贵阳的吗?
现在还在贵阳,我是去年碰到他时,他说还在贵阳。至于2001年,他可能在贵阳。
12、在你被抓后,你怎么这么确定知道是林玉某告的你?
在2006年大概10月份,林某树就说,我要是把他搞进去,他就先把我搞进去。
13、你知道冬虫夏草是什么吗?他主产那里,有那些功效?
我后来才知道,价格大概一公斤是五万块吧,他的主要功效和主产地我不知道。这种东西我以前只有药店里见过。
14、你知道天平是什么工具,怎么操作?
知道,我们做金银生意的,我用天平用了二十多年,我用的都是一百克的,最大的可能有两百克左右。
15、你知道法院将你的相片用于辨认,相片是什么时候照的?
这个照片是我,但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照的。
16、你什么时候开始用手机?手机号码有几个?
我香港回归第二年天始用手机,那时我在天津是天津的号,以后我在广州用另外一个手机号。13658507090这个号码我没有用过。我用的手机号码后面都是带8的。
17、还有什么补充、更正的吗?
当时我去派出所报案时,说林某辉威胁我爱你,有黑的给荔城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原队长阿志,黑的电话我老婆知道,你让他给我作证。
18、在所有询问笔录上,你都认为自己无罪,你无罪说的是实话吗?
答;是实话,是他们诬告我,现在就面临两种结局,我做牢或林某辉他们做牢。
事情的起因还有法院的判决以及借条作证。因林某帮和他儿子林某树借我的钱包括利息大概在十几万,经法院调解按1.5%的利息,分两次还清,到期后他们几兄弟都不在,法院没有执行。
问:以上笔录请你看一下,并在笔录上签字
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