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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掴书记”被免职,职场被上司辱骂掌掴该怎么维权?

作者:唐德律所,更新日期:2021-01-22 14:16:31, 已有人参与

“掌掴书记”张战伟.jpg

央视网评“掌掴书记”被免职

回头来看,掌掴虽事出偶然,实则必然,因为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意料之中,掌掴下属的济源市委书记张战伟被免职。

1月21日,济源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决定,免去张战伟同志市委书记等相关职务。此前,张战伟因掌掴市政府秘书长成为舆论焦点。河南省委作出了严肃的处理决定,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大快人心,这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的决心,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扇人一巴掌,最终扇掉了自己的乌纱帽。这次深刻的教训,对所有曾经或者试图耍特权、摆官威的领导干部是一次当头棒喝。回头来看,掌掴虽事出偶然,实则必然,因为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平日里,如果对待老百姓和同事们颐指气使、飞扬跋扈、态度粗鄙,终究有一天会原形毕露、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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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被上司辱骂掌掴该怎么办?

传统习俗告诉我们,打人耳光,跟打人身体不同,打了其他地方,只是疼了肉体,养养就能好,打耳光,尤其是当众打耳光,带有明确的侮辱含义,等同于伤了颜面,无异于宣告被打者的社会性死亡,带来的伤痛长久不能愈合。但是,遇到这种情况却要越发冷静,但凡你动手反攻,你那一巴掌就算白挨了,不但半点优势也不占,因为对手是领导,你可能赔进去更多,所以当时要忍,然后报警,派出所传唤领导做笔录,如果领导否认殴打,则要询问在场的其他同事做证人笔录,固定事实,依法作出处罚。

人格侮辱.jpg

在法律上,上级殴打下属,是假借职务的殴打行为,应该从重处罚。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扇耳光属于侮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该案,曾经报警,但不了了之。被打的秘书长家属尚娟在举报信中说“11月15日,我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做完笔后,民警表示,事关重,需要请示领导。但今,公安部门一直没有任何说法。”再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编辑:唐德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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