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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范围

更新日期:2019-04-08 21:04:09, 已有人参与

1、执业律师。被委托人是律师的,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材料/函件;

2、法律服务工作者。被委托人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3、近亲属。被委托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申请开具证据材料);

4、工作人员。被委托人为当事人的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5、推荐的公民。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编辑:温钦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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