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不依法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多长时间内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法院审查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对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在二日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人民法院一般采取哪些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一般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为:查封、扣押、冻结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4、申请财产保全费如何计算?
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财产保全费为30元;数额在1000—10万的财产保全费为1%+20元;数额在10万—89.6万的财产保全费为0.5%+520元;数额在89.6万以上的财产保全费为5000元。
5、采取保全措施后,财产能否被解除?
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30日内,申请人未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