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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复旦大学投毒被告人林森浩判处死刑有感

作者:唐德律所,更新日期:2014-02-22 13:29:36, 已有人参与


2月18日,被告人林森浩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当日,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涉事双方父母都泪洒庭审现场,林森浩父亲表示会上诉,林母昏厥住院治疗,黄洋父亲则对判处林森浩死刑表示认可,称儿子黄洋总算可以瞑目了,否则,他坚决抗诉到底!
    续药家鑫后,这是中国司法近期第二起向在校的高学历人士开刀,药家鑫虽死但至今人们都认为药家鑫罪不当死,是中国媒体杀死了药家鑫。此次林森浩将同学黄毒死,同样面临各大媒体轰炸,连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都格外报道,不知道为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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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新中国成立以来,对在校高学历学生因犯罪开杀戒已不在少数了,之前的马加爵等,当然马加爵罪当死在此不论。作为辩护律师在我看来,无论是药家鑫,还是林森浩,他们都是初犯,是在校学生,甚至是独生子女,悔罪表现也不错等考虑是可以给予一定的酌情从轻处罚的毕竟林森浩父母辛苦十几年也不容易林森浩也是国家的劳动力与人才另一方面,这起投毒杀人案不属于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的的故意杀人案,根据最高法关于慎用死刑的司法解释,完全可以对林判死刑立即执行但为什么还是要判处林森浩死刑呢?

虽然我没有更多关注网上各派观点,但依我看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林森浩死刑主要有如下方面的考虑:

第一,学校作为一个大集体,作为学生也是弱者应当给予学生有保障、和平、和谐与友谊的氛围应该给予最严格保护,给予在校生充分的法律与治安保护否则,不利于他们的学习成长,不利于同学间建立良好的情谊。国家对在校生杀死同学的人给予重罪并上升到国家级别的播报,就是告诉学生们,任何学生对同学或校友采取类似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以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并让学生安全学习,而不应担心睡觉时会不会被宿友杀死,放在宿舍里吃的东西同学有没有放毒药等。

对相互亲近的犯罪判处重刑,这在西方国家包括日本类似规定,即对亲友的犯罪要比对其他人的犯罪判处更重的刑罚,西方国家受佛教的影响,在刑罚罪行设定上讲究报恩与情谊,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亲人或相处好的人都给予杀害,证明这个人主观上更加的恶,应当给予判处更重的刑。虽然中国在习俗上,对自己的亲人或有恩的犯罪的人,被人们称为“不是人”,但我国刑法对此量刑上没有特别规定,而判决结果往往恰恰能够得到更轻的判决。

第二,司法被媒体和受害人绑架。林森浩案被媒体绑架对此显而易见,在此不作更多的讨论。而在我看来,此次判处死刑受害人家属影响更甚,虽然最高人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得到受害人及家属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30%以下对没有得到受害人或家属谅解的,则投鼠忌器而违心的判决。对那些没有支付受害人赔偿金,没有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受害人一纸要求严惩的请求,法官出于受害人家属的强烈反应而刻意牺牲被告人的现象全国比比皆是。众多法官因怕受害人找麻烦,怕受害人闹,怕受害人上访等而被迫对被告人判处重罪,尤其是故意杀人和故意伤两罪。而大家早知道,上访早不应该存在了,其意义完全被扭曲,各级政府和部门,把平息上访放在重中之重,牺牲一些被告人就在所难免了!作为辩护律师,对此感到痛心疾首,希望中国的法官们,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应当以受害人及家属的感受或行为而左右,否则,这样的司法也会遭到全国人民唾弃的!

从另一方面黄洋父亲的行为,很多人把他当英雄,支持他的义举,内心很鄙视这样的行为。黄父在媒体面前大吹不判处林森浩死刑就坚决抗诉,不应当被褒扬,更应当受到广大中国人的嘲笑。他的行为足以证明没有胸怀,没有远见,就如日本鬼子当年杀众中国同胞,众中国人相看无动于衷,有的还拍手称快,而黄父的行为则有点儿拍手称快的味道

对黄洋的死当然我们感到同情和惋惜,但作为他的父亲坚决要求用另外一个中国高才生的死来祭奠他儿子的死又有什么意义,对他本人,对社会,对林森浩的家人又有什么好处呢?难道林森浩死了,他们夫妻俩以后每天就能开开心心,哈哈大笑了?内心就可以得到完全的抚慰了?在我看来,不管林森浩是否判处死刑,对黄父内心及以后的生活来说,都几乎没有半点儿帮助和联系!我希望中国人应当超越这个原始嗜杀思维,而怀更多的宽容之心,更多的爱心。

由此,我想起了《悲惨世界》的主人公让瓦让,神父好心收留他,他则将神父的东西偷了,当警察抓到他带到神父面前,神父却说我送你的两个灯台怎么没拿去而让他免遭刑罚,此后让瓦让积极奉献社会,连抓他的警察都感到良好不安而投河自杀。同样,美国在废除死刑后,有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美国最高法院决定对他适用死刑,没想到全美国人都反对,甚至众受害人家属都为罪犯求情,请求不要杀死他,而让他好好活着。为什么中国人就不能有这样的思维呢?就没有这样的胸怀呢?我真诚的希望黄父不要这,救人一命胜造七层浮屠,真诚的原谅林森浩,给予林森浩重生,以让做一个对社会、对他的家人,甚至对黄洋的家人来说有所帮助,有所用的人,真这样的话黄父的义举将为所有中国人树立一座丰碑!更希望国家司法机关不应受受害人左右,而独立公正适用、谨慎适用死刑!

当然,虽然还有高院和最高院的两关,如林森浩真还是要赴死,我则祝愿他大笑面对死刑,像苏格拉底样开心的面对死刑,并将自己全部器官捐献:角膜、肾、心脏等,一切有用的都捐献,让我们每个生活在社会上的人,不管生还是死,都能对他人、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帮助和贡献!!!

编辑:唐德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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