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钦友律师利用周末时间学习,认真反复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高贵君关于《毒品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的讲座。高法官讲到最高院将统一掌握毒品犯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标准,目前海洛因掌握的死刑大概标准是贩卖500克可以判处死刑,运输毒品虽然法律上量刑一致,但在判处死刑上要高。同时,他也讲到,毒品数量不是最主要或唯一的量刑标准,并结合案例讲到不宜判处死刑的十种情形,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六种情形,如毒品数量超过掌握的判处死刑数量标准,没有其他从轻量刑情节的,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果数量特别巨大,也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有毒品再犯、累犯,虽然没有达到掌握判处死刑的标准,也可以判处死刑,如贵州省一被告人多次贩卖毒品,去年贩卖毒品153克,武装贩运毒品、贩卖毒品的组织者等,也给予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此外,高法官也讲到毒品犯罪主观认定,以贩养吸,以及吸毒者在运输毒品途中抓获,如何认定罪名等问题,听这个讲课受益非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