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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独立的悲哀——杀死药家鑫

作者:唐德律所,更新日期:2011-11-08 21:59:39, 已有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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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已尘埃落定,已几乎从人们的视线中淡出,人们已从药家鑫案转向关注云南“药家鑫”和李双江案子,在大家的关注下李昌奎也被卷进了坟墓,一个接一个的关注,一个一个地淡忘……

作为一个律师,对这些案子仅是关注而已,没有进行过多的法律分析。因为律师一般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再者在律师没有充分掌握证据的情况下,说的什么都有点缺失公允,或没有证据支撑。

我是跟着母亲一直关注药家鑫的,只要是有关药家鑫的视频、报道,母亲都想知道,虽然她是个农村妇女,没有文化,但她远远比她做律师的儿子更关注,也让我感到汗颜呀。

最近母亲又在我身边提起药家鑫,我妈经常说“都怪他的父母给他买这个车,要不然他就不会死。对母亲的这句话,有时候我的家人也很赞同,但我不敢过多的苟同。因为这句话的另一层意思是“药家鑫家太有钱了,孩子上大学都给配车,药家鑫就是花花公子”。而后来经过大家的调查了解,药家鑫家并不是个真正富裕家庭,而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家庭。

但另一方面,在我看来,药家鑫的父母又是非同一般的,是很优秀的。药家鑫父亲军校毕业转业,其母亲也是知识分子。药从小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中成长,父亲对其从严管教,父母骨子里要求药家鑫成才,做个有出息、争气,对社会有用的人是非常强烈的,并由此操尽了心血,可以说,药父亲在为国家和社会培养精英型人才!药父母品行良好,言传身教,从整体上来说,药家鑫没有辜负父母的教导、教育和培养的心血,还是给父母争了光,考了大学,并在大学期间勤工俭学,锻炼社会能力。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大学生,因为自己的怯懦,而走了不归之路。说真的,虽然我还没有为人父,但打心里敬佩药父母,并对药感到无比痛心:痛在药父的苦心经营的一番事业由此了结,痛在社会有可能少了一个较合格、优良的公民,痛在社会和法制的抠克过份……

在校园里因灯光不好,受害人在黑夜中骑个电动车(电动车也估计没有开灯)被药家鑫撞倒后,药因怕被受害人纠缠,临时起意将受害人杀死。在众多的刑事案件中,这样的故事情节是再简单不过的了。

1、一个大学学生,无论在家还是在校表现很好;

2、因怕被受害人纠缠,临时起意将受害人杀死;

3、药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自首

4、大短短几个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上述情节经媒体的轰炸应当很清晰、也很客观了,所以作为一名律师可以由此作出相应的判断,即药家鑫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那为什么药家鑫却又被判处死刑,在我个人看来,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悲哀,虽然法律判处了死刑,但我相信不管是那个法官扪心自问,从内心都不希望判处药家鑫死刑,药家鑫还没有到罪大恶极,该杀的程度。但真正杀死药家鑫的元凶又是谁呢?

药家鑫说“怕受害人家属纠缠”这句话有错、很过份,我觉得一点儿都不过份,只是在其想这句话的过程中,采取的方式、措施不当而已。我相信,在当时药家鑫的处境,90%的人会有这样强烈的想法。因医疗事故死亡、强制拆迁、交通事故死亡、工伤死亡而纠缠的事难道社会上少吗?而这些闹的人又是谁?我国社会民众“刁”在近年来急剧膨胀,就连政府都不放在眼里,这已是可见一斑了。

是因为药家鑫的自卑杀死了自己?绝对不是,每个人都不是完美人,就注定每个人都有自卑一面。正如药家鑫在法庭上所述,想到过自杀。而在13亿中国人中,从自懂事起到走完人生的历程,尤其在人生的成长过程中,没有想过自杀的人又有几个?就是我们看那么多自传小说,想过自杀念头的伟大人物也比比皆是。我也自卑过,而且自卑过很长时间,也多次想过自杀,但我并不认为我有罪,该受到社会的谴责。这由此,更不能归于药父母教育有错,而在我看来,药父母的品德、品行,以及教育方式是很完美的,药所处的不富不贫、家庭和睦的家庭环境还是相当完美的,这样的家庭是很容易培养出合格人才来的。

而整个案件过程中,大家看到受害人一方的那些言语、行为,过激还是不过激,正常不正常,合理不合理,大家自有眼睛,也自有正常的判断。

报纸媒体又在做什么?

不说了,逝者已斯矣,多说于事无补,但愿药父母坚强,胸怀宽广,继续以培养国家人才之心关心身边的后辈,你们将同样会有一个心目中的““药家鑫”而骄傲自豪!!!

祝福你们,祝你们安康!!

 

编辑:唐德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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