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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委托人 马某云 :
感谢您对 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 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师工作,特提请您注意如下事项:
一、任何诉讼,包括仲裁和非诉案件均具有法律风险,包括败诉、无法执行、审期过长等,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合理预见及负担能力。
二、委托人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根据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三、您在委托本所律师办理案件时,请注意应与本律师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律师所应当盖章;交纳律师代理费时,律师所应当向您出具正式发票,承办律师无权私自收案、收费和向委托人做出单方承诺。
四、委托人所提供的案件情况应当真实,要求律师办理的事项应当合法;承办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尽职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只能作为参考,委托人不能要求承办律师做出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即使承诺也属无效。
五、委托人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律师所退费:
1、非因律师原因,案件结案或回款时间过长;
2、律师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委托人以结果不理想或律师所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律师已经作好准备工作,委托人撤诉或对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本所或者本所律师的原因,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
六、律师如接受委托人证据原件,应由接收律师向您出具原件接收凭据,否则,律师对证据原件遗失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概不负责。
请您仔细阅读本风险告书后再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经签署视委托人确认上述告知事项内容完全清楚。
委托人签名:
或单位签章
_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