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12月9日至12月13日,贵州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某山县侦办的刘东旺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以被告人刘东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20人,从2014年以来,在独山县先后作案17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赌博罪、骗取贷款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2个罪名。
贵州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唐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温钦友为其中一被告人出庭辩护。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某甲乙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两起犯罪罪名。